为了贯彻落实《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办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省内外具有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
2.考生必须年满18周岁(1992年1月1日之前出生)。
二、报名办法:
1、学校预报名时间:7月1日~8月16日。
2、报名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本人持户口本(或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近期一吋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参加高考考生成绩单(原件)等相关材料。
3、参加应届高考的考生可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录取结束后到学校确认报名信息。
4.考生到学校确认报名信息时缴纳学费2800元/生/年,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三、报名地点: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葫芦岛市龙湾区海星路29号)
四、招生计划表: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科类 |
招生人数 |
校区 |
|
船体建造与修理 |
1 |
高中 |
理工 |
150 |
莲花校区 |
|
船舶机械装置 |
1 |
高中 |
理工 |
50 |
莲花校区 |
|
焊接 |
1 |
高中 |
理工 |
100 |
莲花校区 |
五、录取办法:
1、我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的原则,在优先考虑考生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2、安排专业时,优先录取应届高考考生和填报订单式培养的考生。
3、在无法满足其志愿要求时将做退档处理。
4、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确认报名信息的取消录取资格。
5、按照省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因考生本人提供虚假信息未能通过审批的责任自负。
六、办学地点及校址:
莲花校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38号。
七、体检:
身体健康要求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做清退处理,对于不适合某专业学习的考生转入其它适合专业。
八、学院报名咨询方式:
1、学院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29号(葫芦岛火车站乘一路公共汽车到新区一号小区站点下车,北行
2、联系单位: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0429—3101266、0429—315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