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0年初中起点师范专业)
一、学院简介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是由原葫芦岛市师范学校、葫芦岛电视大学、渤海船舶工业学校“三校合一”组建的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现有龙湾、望海、莲花三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38万平方米,目前在校生8000余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是学生读书治学、成才发展的理想家园。
学院师范教育系(原葫芦岛市师范学校)拥有一批素质高、专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现开设初等教育、初等教育(音乐)、初等教育(美术)、初等教育(英语)、初等教育(计算机)、学前教育等六个专业,目前在校师范生1000余人。
在校表现优秀、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家庭贫困且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5000元,二等3000元),另外在校生前两年还享受国家中等职业学生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每名学生均可享受),以及学院自己设立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在校学习三年后可以参加省内八所本科师范院校的升学考试,在过去的几年里,共有400多名学生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在校学习五年成绩合格可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及普通话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可参加同年的专升本考试,近年来共有200多名学生升入了理想的院校。
学院以高质量的教学保证了高质量的师资队伍的培养。几年来,共为我市教育战线培养了1000余名优秀毕业生,大部分毕业生都已逐渐成为我市六个县区中小学教学和管理的业务骨干。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师范教育系是葫芦岛市师资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助你成才的阶梯。全院师生员工热烈欢迎您报考我院!
二、2010年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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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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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普师) |
五年 |
初中毕业生 |
120 |
3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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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英语) |
五年 |
初中毕业生 |
40 |
4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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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
五年 |
初中毕业生 |
40 |
400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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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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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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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计划是我院报送省教育厅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准的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素质。
2、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一九九二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初中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市招考办规定的报考条件。
四、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考生按市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地点到各县区招办报名。各县区招办咨询电话:连山3329033、龙港2298911、南票4923310、兴城5154950、绥中6122237、建昌7122671。
2、各专业考生名单及准考证必须加盖县、区招生办公章。
3、报名时,每名考生需交报名费、考务费100元,同时交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否则,不得参加面试、加试。
4、其它事宜按市招考办规定办理。
五、各专业加试时间及地点
加试时间:2010年 5月 8日上午7:30分开始
加试地点:兴城兵器部疗养院,乘车路线:兴城火车站乘一路公共汽车到兵器疗养院下车即是。
六、面试、加试内容
(一)初等教育、初等教育(英语)、学前教育面试
1、面试标准按1990年〈辽宁省中等师范学校招生面试要求〉进行,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未参加面试为面试不合格)。17周岁(含不足18周岁)以下男生低于
(二)初等教育专业加试内容
考生须参加音乐、美术二个方面的素质加试。
1、音乐加试(满分50分),内容包括音乐基础(听音、简谱试唱)和唱歌(自选无伴奏)。
2、美术加试(满分50分),内容为组合静物素描,考生需在30分钟内完成考试项目。
(三)学前教育专业加试内容:(满分200分)
1、声乐(满分50分):指定无伴奏歌曲《大海啊,故乡》、《每当我走过老师窗前》、《二月里来》任选一首。
2、器乐(满分20分):练习曲、演奏曲各一首(乐器自备)。
3、视唱练耳(满分40分):单音模仿,和声音程模仿,节奏模仿;G谱表一个升或一个降记号的五线谱视唱曲和简谱各一首。
4、舞蹈(满分40分):自选表演舞、动作模仿各一(服装、磁带等自备)。
5、美术加试(满分50分),内容为组合静物素描,考生需在30分钟内完成考试项目。
(四) 初等教育(英语)专业加试内容:(满分200分)
1、音乐加试(满分50分),内容包括音乐基础(听音、简谱试唱)和唱歌(自选无伴奏)。
2、美术加试(满分50分),内容为组合静物素描,考生需在30分钟内完成考试项目。
3、朗读词汇、词组(30分)
4、阅读句子(30分)
5、自述(40分)
七、有关问题说明
1、考生需持准考证参加面试和加试,如准考证丢失或准考证骑缝章不清楚,须凭县、区招考办贴有与原准考证同底版照片的证明或准考证存根参加加试,否则不予加试。
2、美术加试所需画具、备品自备,也可在考场临时租用画板。
3、除工作人员及考生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区、考场,考生在考前检录,点名三次不到者,按自动弃考处理。
4、初等教育(普师)、初等教育(英语)、学前教育专业按考生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从高分起按招生计划的比例发专业合格证。
5、专业加试合格、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文化课考试,最后在政审、体检、面试、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比例划定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的县区招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计划。初等教育(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及格分数。
7、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加试的考生,必须持县、区招考办证明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请假,经批准后可参加补考,补考时间另行通知。不经请假未按时参加加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8、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 3151277 卢老师310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