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船舶职业学院2009年高中一年制
中专注册入学招生暂行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办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通中专学校注册入学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省内外参加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有高中毕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
1、学校预报名时间:8月10日~8月16日。考生报名时必须持户口本(或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原件、近期一吋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参加高考考生成绩单(原件)等相关材料。
2、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址:www.lnzsks.com),点击“2009年辽宁省中专学校注册入学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截止时间8月16日。8月18日~8月19日期间,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持“1”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
三、报名地点: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葫芦岛市龙湾区海星路29号)
四、招生计划表: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对象 |
科类 |
招生人数 |
校区 |
|
船体建造与修理 |
1 |
高中 |
理工 |
100 |
莲花校区 |
|
船舶机械装置 |
1 |
高中 |
理工 |
100 |
莲花校区 |
|
焊接 |
1 |
高中 |
理工 |
100 |
莲花校区 |
五、录取办法:
1、我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的原则,在优先考虑考生志愿的前提下,择优录取。
2、安排专业时,实行同等志愿条件下“分数优先”的原则。如果志愿、成绩均相同,在专业安排时则参考单科分数及考生的专业志向。
3、在无法满足其志愿要求时将做退档处理。
4、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确认报名信息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1、8月19-20日,考生到学校确认报名信息并参加录取。
2、录取结束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3、录取网上查询。网址 http://www.bhcyzb.com。
4、开通招生咨询专线,考生可通过电话查询方式咨询录取结果。
5、11月中旬,按照省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办理录取审批手续;11月下旬,处理录取遗留问题。
七、办学地点及校址:
莲花校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38号。
八、学费及住宿费:
1、学费: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2800元/生/年。考生到学校确认报名信息时缴纳学费,由财务处统一收取。
2、住宿费:600元/生/年。
九、体检:
身体健康要求参考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学院将组织新生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考生做清退处理,对于不适合某专业学习的考生转入其它适合专业。
十、学院报名咨询方式:
1、学院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区海星路29号
2、联系单位: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3、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0429—3101266、0429—3151277
4、学院网站:http://www.bhcy.cn;http://www.bhcyzb.com
2009年5月20日